開曼群島豁免有限合伙關系(ELP),是根據《開曼豁免有限合伙關系法(修訂版)》(簡稱 「《有限合伙關系法》」)的規定登記,應用層面廣泛,適用于各種目的
它是由至少一個普通合伙人(General Partner/GP)和一或數個有限合伙人(limited partner/LP)組成,普通合伙人(GP)負責管理和執行有限合伙的業務,有限合伙人(LP)通常只出資并且不參與有限合伙業務。ELP 不是獨立的法人,因此,普通合伙人(General Partner,簡稱「GP」)的權力、職責和責任非常重要。
正羽商務 會協助客戶完成登記的相關程序與文件,并在登記完成后,提供給客戶由開曼政府認證發出的「開曼有限合伙登記證明書」。我們會協助提供的文件與服務包括:
提供 ELP 在開曼的注冊地址(開曼法律規定的注冊要件)
標準版本的有限合伙協議(LPA/附加 LPA 文件草擬費),客戶可以依需要修改或自行準備協議
一般合伙人(GP)的聲明書(需要提交給政府)
一般合伙人(GP)登記冊及有限合伙人(LP)登記冊
合伙權益登記冊(ROPI: Register of Partnership Interests)
抵押權益登記冊(ROSI: Register of Security Interests)
15年專業服務經驗
所有產品均為資深專家辦理
提供一站式的企業服
專業產品顧問全程服